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文件
津商职院后字〔2018〕1号
关于印发《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教委〔2017〕65号)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8年6月5日
抄报:驻市商务委纪检组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8年6月8日印发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天津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90号)、《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教委〔2017〕6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
二、事件分级及应急响应
(一)事件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扩散性、社会影响,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Ⅰ级)。
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100人(含)以上或出现3人以上死亡的。
2.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Ⅱ级)。
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30人(含)以上,100人(不含)以下,并出现1-3人死亡的。
3.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
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人(含)以上,30人(不含)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
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3人(含)以上,10人(不含)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在学校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一般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三)应急响应
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采取现场调查、医疗救治、样品采集等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同时迅速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进行综合评估。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详细信息。
(四)响应结束
当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由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三、组织机构
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津商职院字〔2018〕17号),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事件现场处理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成员:后勤管理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校医务室负责人、各食堂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
1.及时采取措施,开展现场急救;
2.负责与医院联系,及时运送中毒人员到医院治疗,了解相关基本情况,负责指挥事件现场控制工作;
3.做好《工作记录》,详细了解中毒人数和就诊治疗情况。
(二)事件调查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相关部门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到发生安全事件的餐饮单位尽快调查事情经过,并尽快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开展调查工作,食品取样、封存、送检,查阅、拷贝视频录像,做好相关取证工作。
(三)信息上报与媒体接待组
组长: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相关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及时向市教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汇报,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2.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并在事发1小时内完成《食品安全事件初次报告》,并按照规定上报信息。
3.随时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完成《食品安全事件阶段报告》。
4.负责在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在结束应急响应2个工作日内做出《食品安全事件总结报告》,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鉴定结论,分析事件原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来访媒体的接待,根据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撰写不同阶段的新闻通稿。
6.做好网络舆情监控。
(四)法律事务工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学校法律顾问。
成员: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安全事件所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评估,并形成文字报告。
四、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路径及信息报送要求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路径
1.直接上报的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所在部位的工作人员或发现食物中毒事件的教职工和学生,第一时间直接电话上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上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2.逐级汇报的程序。
(1)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所在部位的食堂从业人员(厨师、服务员等)报食堂经理,食堂经理报食堂餐饮中心主任,食堂饮食中心主任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同时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上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2)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所在部位的超市从业人员(售货员等)报超市经理,超市经理报食堂餐饮中心主任,食堂饮食中心主任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同时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上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3)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学生向所在教学单位的学生工作负责人进行汇报,所在教学单位的学生工作负责人报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学生工作处负责人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同时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上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4)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教职工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同时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上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二)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首报要求。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信息来源、当前状况、危害程度、先期处置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临床症状、救治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2.信息续报要求。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事件衍生出新情况或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在初报基础上,报告事件进展、发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查详情、原因分析等信息。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要进行终报,包括事件概况、调查处理过程、事件性质、事件责任认定、追溯或处置结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等。
五、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图和要求
(一)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图
(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要求
1.现场处置。
(1)接报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第一时间迅速赶往事发现场。
(2)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
(3)封锁事发现场,限制进出人员。
(4)封存疑似中毒食源及留样。
(5)送检疑似中毒食源及留样。
(6)对确认属于受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停止生产经营并召回;对受污染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在完成相关调查后,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必要时应当标明危害范围,防止危害扩大或证据灭失等。
(7)依法封存涉事相关场所以及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待现场调查结束后,责令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场所以及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消除污染源。
2.隔离相关人员。
(1)事发现场所有人员特别是餐饮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2)对现场人员逐人登记、排查。经排查与事件无关的滞留人员方可允许离开现场。被允许离开现场的人员应积极配合事件的后续调查并保证随叫随到。
(3)被决定继续留滞的人员应听从命令,如实陈述情况。
3.救治中毒人员。
(1)拨叫120急救车将食物中毒人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2)中毒人员救治工作由学校医护人员或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陪护。
(3)信息上报组通知中毒人员所在部门,必要时通知中毒人员亲属。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8年6月5日